地下资源状态监测结果报告

哪些组织需要提交该报告:该报告由地下资源使用者提交,这些使用者依据地下资源使用许可证,在地下资源区块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作业。

报告提交期限:不迟于报告年度后下一年的 2 月 15 日。

报告编制依据:所需信息包含于许可证附件及项目文件中。

未提交地下资源状态监测结果报告的处罚措施:《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第 7.3 条第 2 款:违反地下资源使用许可证所规定的条件,和(或)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技术项目及(或)其他与地下资源使用相关的项目文件要求。

 

将处以行政罚款:

  • 对公民:2,000 至 3,000 卢布;
  • 对职务人员:20,000 至 40,000 卢布;
  • 对法人:300,000 至 500,000 卢布。

 

内容:根据俄罗斯自然资源与生态部和俄罗斯地下资源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联合颁布的第 549/06 号 命令所批准的《地下资源地质信息内容及其提交形式要求》第 第 8 条,在获准使用的地下资源区块内开展的地下资源状态局部监测结果数据(地下资源状态监测结果报告)应当包含:

  • 地下资源使用许可证、国家任务书、国家合同(如有)的相关信息;
  • 地质研究项目文件专家审查结论的编号和签署日期(如有);
  • 地下资源状态局部监测对象的基础数据;
  • 有关地下资源状态局部监测工作的类型及其成果的数据;
  •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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